結構形式
主要由爐體、爐襯、前爐門及開閉壓緊機構、可移動式爐門、臺車及臺車行走裝置、墊鐵(客戶自備)、燃燒系統、各管路及壓力自控系統、排煙余熱回收系統、溫度控制及記錄系統、上位機總控系統等主要部分組成。
應用范圍
本臺車式燃氣爐采用天然氣為燃料。主要用于大型鍋爐、大型壓力容器、大型球罐球殼板及大型焊接結構件的焊后去應力退火等熱處理工藝。以及其它金屬制品的加熱處理。
結構特點
利用可移動式后墻和臺車、爐體的配合實現24.5m/10.5m和4.5m長度容積的轉換,處理不同長度的工件。前10.5m長度爐膛有效尺寸為10.5m(長)×5m(寬)×5m(高),后14m長度爐膛有效尺寸為14m(長)×4.2m(寬)×4m(高)。前4.5m長度容積段額定溫度為1050℃,其余區段額定溫度650℃。
采用天然氣作燃料,與燃燒系統、溫控系統及自動化控制系統配套使用,可自動控制燃燒工況、記錄工作溫度及熱處理爐各種動作的自動化(含手動)操作。
技術規格

















豫公網安備 41072602000418號